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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红学”之疑

作者:郑铁生 时间:2010/3/24 22:24:07 点击:2233


《刘心武“红学”之疑》 序张庆善:序言一(1)

    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 张庆善   
    在我准备为郑铁生先生的新作《刘心武“红学”之疑》写序时,手头正好有一本《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第二部,看到这本印刷精美的书的封面上的两行字,我有些犹豫了,这两行醒目的字是:   
    刘心武:讨论《红楼梦》请不要以专家身份压人   
    刘心武:上央视是我决不放弃的公民权利   
    看到这样的“宣言”,我很震惊也迷惑不解。我不知刘先生此话从何而来,对谁而发?有谁能以“专家身份”压刘心武这位知名作家,有谁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剥夺刘心武上央视的权利!有这样的事吗?在一部发表自己“秦学”的书上,却赫然写上如此与“学”毫无关联的话语,不知是什么意思。在这样的“宣言”面前,你还敢与刘心武先生讨论问题吗?你还敢提出不同意见吗?所以我真的犹豫了。讨论《红楼梦》,讨论刘心武先生的“秦学”,这原本是学术范畴的事,如今刘心武先生竟扯上了“压人”,甚至要捍卫“公民权利”,这样的讨论还有什么学术意义?当然,“压人”的事是根本不存在的。据我所知,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刘心武先生提出他的“秦学”观点以来,十几年了,红学界并没有人对他的观点提出任何批评。2005年4月2日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开始播出刘心武的“揭秘”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也没有一位红学家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提出什么批评,刘先生何尝受到了“压制”?他在中国最高的最有影响的媒体——中央电视台上大讲他的“秦学”,而且一讲就是10讲、20讲;他的书在国家级的出版社出版,而且一出就是10万、20万册;他如今受到各种媒体的高度关注,其知名度甚至超过了他发表小说《班主任》的时候。请问,在当今的中国有几个学者教授能得到如此高的待遇?既然刘心武先生已经在公开的媒体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专家学者都有权利提出不同的意见,都可以进行批评。讨论学术问题大家都是平等的。刘心武先生不应该拒绝批评,动辄把正常的学术批评说成是“以专家身份压人”,不是一种正确的和正常的心态。说到上不上央视,那是中央电视台与刘心武先生之间的事,不要说一个普通的专家学者,就是中国红楼梦学会也无权干涉。至于放弃还是不放弃,那真是个人的公民权利,大可不必写在书的封面上,因为这不利于开展正常的学术讨论。   
    在各种新闻媒体的炒作下,刘心武先生的“揭秘”《红楼梦》引发的讨论竟成了“2005年度中国十大学术热点”评选的热门候选项目,甚至有人把它与“超级女生”的轰动相媲美。但这种“热”似乎与真正意义上的学术没有多少关系。人们似乎对刘心武先生揭秘出的离奇故事、刘心武先生“开创”的“平民红学”以及如何打破红学“垄断”更感兴趣,而忽略了红学家们对刘心武“秦学”批评的学术意义。刘心武先生是“平民红学家”吗?当然不是,他并不具备“平民”的身份,一位曾担任过重要领导职务的知名作家,给自己戴上“平民”的头衔,未免不太合适。红学就是红学,学术就是学术,怎么还能有“平民”与“贵族”的区别。搞学术研究与身份没有关系。说红学“垄断”更是不符合事实。看看围绕“秦学”的热烈讨论,看看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的演讲和他的书一本一本的出版的事实,“垄断”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至于说“围殴”刘心武,同样不符合事实,到目前为止也仅有三五位红学家发表了批评刘心武的意见,这比起“挺刘”的庞大阵容,你还能说红学家“围殴”吗?我们是否应该摈弃这些非学术的炒作,把讨论放在学术的范围内,认真地研究研究刘先生的“秦学”。我们是否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刘心武先生说秦可卿是废太子的女儿有根据吗?研究《红楼梦》中的一个人物秦可卿能成为一门“学”吗?《红楼梦》是一部小说还是曹雪芹的自传或是一部隐去的“秘史”?我们应该怎样解读《红楼梦》?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中华民族引之为骄傲的伟大文学名著?我以为这样的讨论才有学术上的意义。   
    一些人对几位红学家的批评文字颇有微词。其实红学家们对刘心武先生的批评概括地说只有两点:(1)指出刘心武说秦可卿出身不寒微,是康熙的废太子的女儿毫无根据,是杜撰,刘心武的“秦学”是新索隐;(2)呼吁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指出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没有遵守起码的学术规范,存在生编硬造、歪曲文本、牵强附会等严重的学风问题。红学家们的批评对吗?应该不应该?回答是肯定的。   
    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是新索隐,他自称是“探佚学中考证派”,但遗憾的是刘先生无论是“探佚”还是所谓的“考证”,他都拿不出一条资料和证据。“秦学”一个最基本的论点就是——秦可卿这个人物的生活原型是康熙朝的废太子的女儿,而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人,废太子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女儿,这完全是刘心武先生杜撰出来的人物。那么,建立在这个基点之上的“秦学”还能靠得住吗?用索隐的方法解读《红楼梦》并不是刘心武的创造,是古已有之。清末民初的王梦元和沈瓶庵在《红楼梦索隐》一书中说,《红楼梦》写的是清世祖顺治与董鄂妃的故事;大教育家蔡元培在《石头记索隐》中则说,《红楼梦》是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书中本事在吊清之亡,揭清之实;自清末以来,索隐的观点代有人出,说法五花八门。前几年有一本《红楼解梦》干脆说,《红楼梦》写的是曹雪芹和他的情人竺香玉谋杀雍正的事,其故事之离奇毫不逊色于刘心武的“秦可卿之死”。索隐派的根本失误在于他们根本不把《红楼梦》当作文学作品来读,而是牵强附会地索隐书中的微言大义,什么拆字、比附等等手法都拿来用,完全是主观的臆测。从这一点来说新旧索隐派都是一样的。他们的区别在于,旧索隐派虽然牵强附会,但他们索隐的人和事历史上都有,只是与《红楼梦》毫无关系。而新索隐则没有任何的材料,完全是猜测和编造。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正是这样。这样来解读《红楼梦》能行吗?刘心武的“秦学”主要来自于周汝昌先生的自传说,进而大加发挥,是在自传说基础上的索隐。在刘心武的解读下,《红楼梦》中充满了阴谋、两个司令部的斗争,乃至〖屏蔽***〗。把《红楼梦》解读成了这样真是令人担忧。《红楼梦》是小说,是伟大的文学作品,《红楼梦》不是“红楼秘史”或“清宫秘史”。把《红楼梦》这样伟大的文学作品解读成了“秘史”,并不能提高它的思想艺术价值,只会贬低《红楼梦》。我们只有把《红楼梦》当作文学作品来读,才能挖掘出它的伟大价值,才能感受到它的深邃思想内涵和迷人的艺术魅力。   
    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这是红学家们在与刘心武先生讨论时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学术规范不是哪一个学会或者哪一个人制订的,这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历程中形成的学术准则,是每一个治学的人必须遵守的,是一种自律的学术行为。什么是学术规范,简单的说就是实事求是。胡适先生说:“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见《胡适文存》第3集第2卷《治学的方法与材料》)又说:“有几份证据,说几份话。有一份证据只可说一份话。有三份证据,然后可说三份话。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以作无证据的概论也”。(见罗尔纲《师门辱教记》,1944年6月桂林建设书店出版)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讲到学风问题更是列了十条之多,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遗憾的是创建了“秦学”的刘心武先生并没有遵守这些学术准则。立一义尚要“必凭证据”,而立一“学”没有一点证据怎么行?提出这样的要求决不是苛求和为难刘先生,而是任何一个治学的人都必须这样做。这些年来,鉴于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的严重情况,许多著名的学者一再呼吁要坚持学术规范,每一个正直而有学术良知的学者,都不会容忍无根无据的乱说。对不讲学术规范的行为的批评是应该的必须的。刘先生表示决不放弃上央视的公民权利,但当你站在“百家讲坛”上面对着成千上万观众发表你的学术观点的时候,是否应该表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否应该有一种责任感。任何学术问题都可以自由讨论,学术争鸣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动力,但学术研讨应该而必须坚持学术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环境不受污染,才能使学术健康地发展。   
    借此机会我还想澄清一个事实:中国红楼梦学会不是什么“官方”,它既不是文化艺术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刘心武先生所在的中国作家协会那样的组织,它只是一个松散的民间学术团体。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员中,有研究员、教授,也有青年学生、工人、农民,学会只是为《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服务。因此这样的学术组织不可能也不会去“垄断”红学,也“垄断”不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出版和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演讲都证明了所谓的“垄断”是不存在的。   
    《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一座装满宝藏的艺术宫殿。研究《红楼梦》的终极目的是要真正认识它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价值。红学的发展历程早就证明索隐的方法不可能正确地解读《红楼梦》,那确实是一条走不通的路。郑铁生先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学者,对中国古典小说深有研究,我相信大家读了他的这本书后,一定会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对如何解读《红楼梦》有进一步的认识。   
    2005年12月24日夜


《刘心武“红学”之疑》 序张庆善:序言一(2)

    做学术研究要遵守学术规范,这是红学家们在与刘心武先生讨论时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学术规范不是哪一个学会或者哪一个人制订的,这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历程中形成的学术准则,是每一个治学的人必须遵守的,是一种自律的学术行为。什么是学术规范,简单的说就是实事求是。胡适先生说:“科学的方法,说来其实很简单,只不过‘尊重事实,尊重证据’。”(见《胡适文存》第3集第2卷《治学的方法与材料》)又说:“有几份证据,说几份话。有一份证据只可说一份话。有三份证据,然后可说三份话。治史者可以作大胆的假设,然而决不可以作无证据的概论也”。(见罗尔纲《师门辱教记》,1944年6月桂林建设书店出版)梁启超先生在《清代学术概论》中讲到学风问题更是列了十条之多,第一条就是“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遗憾的是创建了“秦学”的刘心武先生并没有遵守这些学术准则。立一义尚要“必凭证据”,而立一“学”没有一点证据怎么行?提出这样的要求决不是苛求和为难刘先生,而是任何一个治学的人都必须这样做。这些年来,鉴于学术界存在的学风不正的严重情况,许多著名的学者一再呼吁要坚持学术规范,每一个正直而有学术良知的学者,都不会容忍无根无据的乱说。对不讲学术规范的行为的批评是应该的必须的。刘先生表示决不放弃上央视的公民权利,但当你站在“百家讲坛”上面对着成千上万观众发表你的学术观点的时候,是否应该表现出严谨的治学态度,是否应该有一种责任感。任何学术问题都可以自由讨论,学术争鸣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动力,但学术研讨应该而必须坚持学术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术环境不受污染,才能使学术健康地发展。   
    借此机会我还想澄清一个事实:中国红楼梦学会不是什么“官方”,它既不是文化艺术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刘心武先生所在的中国作家协会那样的组织,它只是一个松散的民间学术团体。中国红楼梦学会的会员中,有研究员、教授,也有青年学生、工人、农民,学会只是为《红楼梦》研究者和爱好者服务。因此这样的学术组织不可能也不会去“垄断”红学,也“垄断”不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的出版和刘心武先生在中央电视台演讲都证明了所谓的“垄断”是不存在的。   
    《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文学作品,是一座装满宝藏的艺术宫殿。研究《红楼梦》的终极目的是要真正认识它的思想、艺术和文化价值。红学的发展历程早就证明索隐的方法不可能正确地解读《红楼梦》,那确实是一条走不通的路。郑铁生先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学者,对中国古典小说深有研究,我相信大家读了他的这本书后,一定会对刘心武先生的“秦学”有一个正确的看法,对如何解读《红楼梦》有进一步的认识。   
    2005年12月24日夜


《刘心武“红学”之疑》 序郑铁生:序言二(1)

    有朋友知道我要写与刘心武争鸣的文章,便劝我说:“刘心武是名作家,他能上中央电视台讲《红楼梦》,你何必要得罪人,引火烧身呢。”      
    “学术争鸣,是善意的。”我回答。   
    “谁还管你善意不善意,只要你一批评人家,就得罪人。”   
    “蜜房各自开户牖,蚁穴或梦封侯王。”(黄庭坚)学术界确有不好的风气,只要学术观点不同,便会演化‖成‖人‖际关系无原则的纠纷。朋友的劝说很现实,可我读了《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和《红楼望月》,越读越觉得大有争鸣的必要。因为只有争鸣,才能促进学术的向前发展。诚如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中所言:   
    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于其时代之要求者也。凡“时代”非皆有“思潮”,有思潮之时代,必文化昂进之时代也。其在我国,自秦以后,确能成为时代思潮者,则汉之经学,隋唐之佛学,宋及明之理学,清之考证学,四者而已。    
    从中国学术发展史来看,每一个学术繁荣的时代,都是学术批评活跃的时代。先秦的诸子百家争鸣、汉代经学的论争、隋唐佛学的判教创宗、宋代理学内部的辩论……直到近代中西文化的碰撞。可见学术批评的水平正是学术水平的直接体现,是学术思想创新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   
    一、尊重他人是学术批评的基本原则   
    《红楼梦》问世二百四十多年来,与政治风云舒卷变幻,同文化思想潮涨潮落,从来没有停止过争鸣,评论之多,派别之复杂,争论之激烈,在中国学术史上是罕见的。每一次红学论争,其结果:“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红学研究得以发展了。所以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学术批评、学术争鸣,而在于我们应当恪守什么样的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学术批评、百家争鸣最基本的原则是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创造劳动和学术成果。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当恪守这一学术原则。绝不能摆出一副真理在手,置对方于死地的架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更不能拉帮结派,以亲疏为线,正像鲁迅先生批评的“不是举之上天,就是按之入地。”还有的以调侃谩骂的口吻恣意批评,缺乏深入严谨的文学分析,缺少切中肯綮的事实论证,常常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语出惊人,故弄玄虚。同理,被批评者也不能一触三跳,意气用事,反唇相讥,把本来正常的争鸣或学术批评,变成了人际关系的恶化。一句话:尊重人是最基本的学养。   
    从刘心武先生著作中的表述,可以看出他是很尊重不同观点的,他说:“我也一直提醒自己:一、千万不能以为真理就只在自己手中;二、千万要尊重别人的研究成果;三、广采博取,从善如流,欢迎批评,不断改进。”他还谦虚地说:“我在中国只是一个非专业的《红楼梦》研究者,我的‘红学’论著更仅是一家之言。” 他说的这些话很真诚,显示出其应有的风度。   
    有学养,懂道理,是学术争鸣的前提。   
    争鸣首先要尊重他人,理解他人。   
    陈寅恪先生在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审查报告中提出,批评学术,应具有“了解之同情”,明了作者“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用“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了解作者,欣赏作者,在精神上设身处地和作者“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在客观如实、实事求是的认识基础上,进行学术批评,“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 陈先生的说法,很形象地概括了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创造劳动和学术成果的原则。刘心武先生对此颇有同感,他说:“我欢迎批评,但希望批评者一定先要读过我的‘秦学’著作再来发言,现在有的批评者似乎很权威,但他显然并没有看过我的有关著作,我觉得这是一种‘学阀’作风。” 不管你是否赞同他人的观点,都要读懂他人的著作以后再来发言,这是起码的做法。刘心武先生的红学著作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秦学”;二是“红学”研究的随笔;三是学术小说。第三类从严格意义上讲属于文学创作,不属于我们争鸣的范围。“秦学”是我同刘心武先生争鸣的主要内容,后面将设专章讨论。“秦学”而外,他的“红学”随笔还很有见地。   
    从一位作家的审美视觉出发,刘心武先生一边向《红楼梦》学习曹雪芹的创作经验,去丰富和提升他的小说创作的水准,一边随手写点研究性文字。这是他不同于一般学者研究《红楼梦》的地方,也是搞创作的人的优长。近几十年来,有许多作家专门写出谈《红楼梦》的著作,像徐迟、王蒙、李国文等,他们的著作章法灵活,言语俊俏,常常能着眼他人不曾留意的细节,稍加点拨,意趣横生。刘心武先生在同网友聊天时谈体会:“我研究《红楼梦》,……获得的最好的营养就是对那些别人忽略的小人物的关爱。”⑤又说:“贾宝玉他所关注的是青春短暂的花朵般的女性无可奈何的命运。”他以作家的感悟能力对贾宝玉性格结构中积极的肯定的素质,三言两语就点透了。《贾珍尤氏的夫妻生活》这一篇写得很出色。每个人就是一个独特的世界,都是一个有机的系统。不管性格多么复杂,都有潜意识下原始本能的一面,有意识提升精神品味的一面,从而构成所谓‘灵与肉’的矛盾。贾珍之流是有钱有闲的贵族,出则与妻妹染指,入则同儿媳爬灰,这不仅仅是传统道德评判的 “〖屏蔽***〗”,而且是他们的一种特定生活方式。纳妾是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的合法补充,是一种妻妾有别的礼制。〖屏蔽***〗〖屏蔽***〗是男性社会的必然反映,是市俗之欲在商品经济下的泛滥。正如贾蓉所概括的“从古至今,连汉朝和唐朝,人还说‘脏唐臭汉’,何况咱们这宗人家!谁家没风流事?”因而,这样的叙事内容就具有了深刻的社会文化的意蕴。整个封建社会就是男人文化,封建礼制从根本上就决定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   
    再如他谈曹雪芹的美学思想:“曹雪芹他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超越了政治,超越了家族苦难,也超越了个人得失,进入到了一种最了不起的对人的生存、对人性进行深入思考的境界。我认为他在第二回中借贾雨村之口所说的‘正邪两赋相激论’透露出了他的初衷,他就是要为那些被正方和邪方都忽视的个体生命树碑立传,从中表达出对个体生命有权力过一种诗意生活的无限肯定。”这些在网站同大家交流时随口而出的见解,那么深邃,又那么灵气,充满了审美意味的哲思,表达了他独到的见解。   
    “红学”随笔,对《红楼梦》的物件和掌故,如“腊油冻佛手”、“羊角灯”、“烟画”; “齐纨”、“热车”……的来龙去脉说得十分细致,成为他研究《红楼梦》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比如“曲柄七凤黄金伞”讲的是皇宫仪仗里的一种伞,康熙雍正朝的时候,伞把都是直柄的,而到了乾隆朝开始变为曲柄。虽然细小,但可以看出他研究的深入和细微。何况类似这样信手拈来的解说,对于今天的读者,不仅丰富了知识,还颇有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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