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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画传(6)

时间:2010/3/25 7:38:18 点击:5067



第三章:初涉影坛成为琼瑶女孩(2)-(图)

林青霞在银幕上塑造的美,由于和“琼瑶式”的戏剧角色彼此呼应,也愈发形成一种更具体,也更“型格化”的典范。   熟悉?何止熟悉。琼瑶在台湾影响了几代人。做母亲的,应该将琼瑶大骂一通才对。比如她写的这部《窗外》,一个长相秀美,外表柔弱,内心却极度不安分,学习成绩平平的女中学生江雁容,具有极强的反叛精神,和老师闹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令整个台湾社会的少女们怦然心动。与此同时,琼瑶的故事,又在台湾社会广为传诵。琼瑶的成功,让许多并不十分成熟的女学生认为,其实并非考上大学才是惟一出路。于是,许多的女学生们,即使学业中等,也不太在乎,动辄拿出琼瑶来作为蓝本。  虽然如此,林青霞还是顾虑重重。她告诉宋导,家里坚决反对她演戏,这事恐怕没有商量的余地。宋导说,不如这样,你和你的那两个同学先去试镜,毕竟这事还没最后决定嘛。如果最后确定是你,你家里的工作,由我来做。  对于少女来说,演电影的诱惑是巨大的。虽然家里反对,试镜那天,林青霞还是去了,张利仁和她的另一个同学也去了。结果,宋导选中了她和张利仁,另一个同学落选。令她绝对没有料到的是,宋导准备给她安排的角色,竟然就是江雁容。此前,她还以为,即使被选上,至多也是出演同学甲同学乙之类的角色。  那段时间,宋存寿三天两头往三重镇跑,去做青霞父母的工作,还去找林维良的山东老乡,通过这些老乡去做林维良的工作。碍于老乡的面子,林维良向后退了一步,同意女儿参与这部电影的拍摄,条件是不签艺员约,只签这一部影片,演完之后,继续参加补习考大学。  既然顺利通过了林青霞父母这一关,宋存寿便决定趁热打铁,尽快将合约签下来。没料到林麻兰英挥起一只手,说,先别忙,我要看一看剧本。剧本里面如果有不健康的东西,这件事就算了。  宋存寿在香港呆过相当一段时间。香港有东方好莱坞之称,这是因为中国的电影事业,发端于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其后经历连年战争,上海电影人的精华,既没有留在大陆,也没有去台湾,而是聚集在了香港,为香港电影业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香港,家长们争相把子女送进演艺圈,因为他们知道,那是一个创造神话的地方。像林青霞的父母这样,将演艺圈视为洪水猛兽的,宋存寿还真是第一次见到。既然林麻兰英要看剧本,他也没有办法,只好派了一个剧组人员,将剧本送到林麻兰英的手上。  拿到剧本的那一刻,林麻兰英便像政 . 府部门的电影审查官员一般,仔细地审读起剧本来。她戴上了眼镜,手拿一只铅笔,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读,遇到任何不满意的地方,便用铅笔在上面划上横线,甚至在一旁写上旁批。这个镜头太亲密,不能让女儿演,一定要删掉。那个镜头不适合,只能拍一些背景。  审读完后,她将宋存寿约来,一条一条地和他谈。宋存寿始终面带微笑,认真地听着林麻兰英的意见,并且对她所有的意见照单全收,一一答应。  林青霞多年后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然忍俊不禁。她说:“宋存寿导演对此一一答应。但在拍片时,他一点也没有少拍。当时答应,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因为他是一个很有心计的人。”  最后,宋存寿拿出了合同,对林麻兰英说,如果没有问题,那我们就签约吧。  人家一切都按她的,她也确实没有话好说了,只好代表女儿,在合同上签了字。从那时起,林麻兰英,便不自觉地当上了女儿的经纪人。台湾电影业的发展,远远落于香港的后面,当时的台湾,还不存在经纪人一说,林麻兰英后来也并没有正式领取经纪人执照,可实际上,她是台湾最早也可以说最成功的电影经纪人。有关片酬一事,林青霞说,他们都不懂,怕也基本没谈,是宋导按照当时的行规开出的,一万元新台币(按现在的汇率,相当于人民币400元)。签约当时,宋存寿预付了5000元。这笔预付款,是给演员用来置办服装的,台湾演艺圈当时的规矩,演出服装需要自己置办。  就这样,林青霞走进了《窗外》剧组。  和她同时走进《窗外》剧组的还有她的同班好友张利仁,她演江雁容的一位好友,后来又在宋存寿导演的另一部影片《母亲三十岁》中担任角色。虽然和林青霞同窗多年,又一直都是好朋友,一起走进了电影圈,但张利仁的人生道路,和林青霞是完全不同。她在几年后,息影嫁人,当起了家庭主妇,也就省却了林青霞在电影圈里不断经受感情冲击的麻烦。情感之路,比林青霞要顺得多。  于是,林青霞也就这样走进了琼瑶电影,成为所有琼瑶女孩中最红最夺目的一个。


第三章:初涉影坛和秦汉拉开爱情长跑的序幕(1)-(图)

林青霞与秦汉的剧照  今天,秦汉的名字,就像林青霞一样响亮,而且,只要提起林青霞,人们自然就会想起秦汉,只要提起秦汉,人们又自然会想起林青霞。可在当时,秦汉出道虽比林青霞早好几年,可星途不顺,一直不是太得志。  秦汉原名叫孙仲祥,父亲孙元良,是一位抗日名将,黄埔军校一期生,所参加的最著名战役,是第二次淞沪抗战。在这场战斗中,八百壮士苦守闸北仓库,名扬中外。这八百人恰恰是孙将军的手下。正所谓好汉不提当年勇,到了台湾之后,形势变了,那么多将军到了台湾,弹丸之地里,不可能有那么多职位提供给他们,也不可能有那么多兵给他们带,自然只有一条路,退休。他们的孩子,自然不可能子承父业,一切还得自己去打拼。秦汉踏入社会之初,选择的是演艺事业。  秦汉祖籍四川,1946年生于台湾,后来随父母搬到香港,成年后又转到台湾。早在中学时代,秦汉迷上了电影,高中毕业后便考上了李翰祥的国联公司,取了一个艺员叫康慨,没有红,后来又改名为康凯,还是没有接到什么主要角色。  因为走不通这条路,只好接受父亲的建议,进入海军陆战队,度过了3年军人生涯。退役后,又需要重新找工作,他想再回到影视圈,可是,这个圈子人满为患,新人辈出。尤其重要一点,当时的台湾电影圈,正经受着香港电影以及国外电影的巨大压力,天地非常之小,像秦汉这样一个无名小辈,根本没有公司愿意和他签约。无计可施,他不得不改换门庭,跑去学画。他的母亲开了一间画廊,秦汉画的画,全都挂到母亲的画廊,偶尔也能低价卖出去几幅,但没有任何认同感。  偶然一个机会,朋友问秦汉,电视剧《七色桥》中有个角色,他是否愿出演。  秦汉从此再一次踏进演艺圈,并且取了一个新的艺名,叫孙戈。其后,秦汉以孙戈的艺名拍过一些电影电视,但都是配角,并没引起太大的轰动,说起来,也还是一个无名之辈,一直没有红起来。  到了1972年,有一位导演对他说,孙戈这个名字,读起来有些拗口,也不容易记,不会给人留下太深的印象,应该取一个人家听了立即就会记住的艺名。这话,秦汉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了,他也正在考虑是否应该改名。现在听导演这样说,他就开玩笑,说那你帮我改一个吧。那位导演略想了想,说,不如叫秦汉吧,秦时明月汉时关,有诗意,而且响亮又好记。  秦汉以秦汉这个名字走进了《窗外》剧组,饰演李立维,江雁容和老师康南分手几年后,嫁给了李立维。


第三章:初涉影坛和秦汉拉开爱情长跑的序幕(2)-(图)

相恋如梦   

  秦汉的外貌非常有特点,俊朗之外,还带着一种特有的沧桑,那张脸刚毅有力,那身型壮实敦厚,待人极其诚恳。林青霞说,她一直喜欢成熟型的男人,对此,她直言不讳地,“几乎任何一位少女都经过这种时期,她会对中年男性有一种说不出的仰慕,她会迷倒于他的社会经验以及丰富的常识中。而往往中年男士照顾女孩,是比年轻小伙子温柔体贴得多。”她在这里用到了“几乎任何一位少女”,实际上,这个比例确实很大,却也没有到“任何一位”的程度,只能说明,林青霞是其中之一。秦汉比她大8岁,恰恰是她所说的那种成熟男人,对她的吸引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谁都不会否认,秦汉有一双极具杀伤力的眼睛,那眼神,如同秋天的湖水,宁静中滚动着波澜,朦胧中隐含着清澈,深邃中还带着几分天真和质朴,沧桑中显露着非常的执着。这样的眼神,对于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女,有着怎样的磁力,绝非言语所能形容。最初见到秦汉的那一瞬间,林青霞确实就有了触电的感觉,加上拍戏期间,秦汉对这个小妹异常的照顾,无论是在演艺上还是在生活上,他都像个最可爱的大哥哥。工作上的接近,生活上的照顾,使得两人拉开了20年爱情长跑的序幕。  林青霞并没有谈到她和秦汉的感情产生的确切时间,就他们俩爆出绯闻的时间来看,则是稍后的事,那时,两人合作拍了几部爱情电影,而且,几乎每部电影都是演绎三角恋故事。又因为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媒体因此有了他们恋爱的说词,甚至一度指责林青霞戏里戏外都有情,为了这份情,不惜当第三者。说是第三者,因为秦汉身边根本没有自己的位置,他早已经结婚,妻子名叫邵乔茵,是一个富商之女。那一瞬间,林青霞难过至极。秦汉是名将之后,邵乔茵又是世家之女,两人可算门当户对。自己只不过一个普通军医的女儿,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小丫头片子,差距之大,令她异常沮丧。更令她沮丧的是,自己的命运似乎特别的糟,遇到的好男人,都已经名花有主,勾峰是如此,秦汉又是如此。  就像处理同勾峰的关系一样,林青霞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心态,将两人的情感,固定在朋友这样一个层面。  很难说林青霞遇到秦汉,到底是她的幸运,还是她的劫数。


第三章:初涉影坛《窗外》台湾禁演风波(图)

林青霞与柯俊雄《窗外》中的剧照  《窗外》刚刚开机,麻烦接踵而至。  那天,林青霞按照导演的要求来到片场,早早做好准备工作。她是一个对工作异常认真的人,总是担心自己哪一点没做好,惹来导演以及别人的非议,所以,她尽可能地将所有事做到尽善尽美。可是,过了预定时间,导演还没有出现,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在那里等着,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过了好一段时间,传来消息,今天暂停拍摄。对外界的一切,林青霞并不十分敏感,她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剧组有人对她说,可能是版权方面出了麻烦,说不定这部片子拍不成了。林青霞刚刚才进入状态,这个消息不啻于一声惊雷,令她感到绝望。  有关的细节,林青霞后来从媒体上看到了。根本原因,在于琼瑶不同意拍摄这部影片,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八十年代公司停止拍摄工作。  琼瑶原名叫陈杰,湖南衡阳人,出生于1938年,父亲是著名的历史学家陈致平教授,母亲也是一名知识分子。琼瑶是文学天才,年仅10岁,就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了她的第一个短篇小说《可怜的小菁》,16岁时又在台湾的《晨光》杂志发表短篇小说《云影》,其后,她的小说散文,常常见诸于报端,在台湾颇有点小名气。但是,她的理科却出奇的糟,接连两次联考,均都失利,其后专心文学创作,24岁前,已经公开发表中短篇小说及散文一百多篇。有了这样的基础,她当然想更进一步,于是开始创作长篇小说,但屡试都不成功。25岁时,她将自己高中时师生恋的经历写成长篇小说《窗外》,投寄给《皇冠》杂志的主编平鑫涛,《皇冠》杂志不仅全文发表,而且当年出了单行本,引起台湾社会的轰动,一举成名。可是,正是这本书,给她带来巨大声誉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她的母亲认为,女儿出这本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自己含辛茹苦,将这个女儿养大,她一点不知感激,还因此恨上了自己。在心里恨倒也罢了,她还要写出这么一本书来骂自己,给自己贴上了封建家长的标签。  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电影上映,琼瑶母女的矛盾进一步升级。她的母亲躺在床上,几天不吃不喝,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好不容易将此事平息下来,母女关系有所缓和,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组织了一家新的电影公司“八十年代公司”,竟然拿出《窗外》要当着开山之作。琼瑶担心渐趋融洽的母女感情,会因这部电影再起波澜,便与陆建业协商,希望他不要拍这部戏,甚至找到八十年代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做了许多工作。  可是,八十年代公司已经投入拍摄,停下来有一大笔损失,因此拒绝了琼瑶的要求。为了制止拍摄,琼瑶不得不诉诸法律。她请律师仔细研究了当年的合同。那时,琼瑶毕竟年轻,对法律知识以及签署合同的某些细节,不十分了解。当时的合同中,并没有写明购买者拥有版权的年限。陆建业便是抓住这一点,认定自己仍然拥有《窗外》的电影版权。律师研究过合同后表示,合同中有一句话,如果两年不拍,合同则自动失效。如果要打官司,只能从这一条入手,证明陆建业只买了两年版权,目前时效已过,他不再拥有版权了。  琼瑶起诉之后,无论是对方律师,还是普通民众,都认为这一点站不住脚。那一条只说明陆建业若不拍这部影片,则合同失效。相反,陆建业如果拍了,版权合同是有效的。问题的根本在于,陆建业拍了,尽管没有引起什么影响,但那与法律无关。因此,舆论一边倒,指责琼瑶所说的理由站不住脚,无非是因为近年来琼瑶小说改编成电影十分火爆,而自己从《窗外》得到的版权费太少。她之所以打官司,就是想陆建业再付她一笔钱。  上面提到的起诉理由毕竟不充分,这场官司打下来,一审时判琼瑶输了。琼瑶不服,上诉到高等法院。  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琼瑶不得不采取某些手段,搬出陆建业一件有悖于理的事,作为自己的证据。此时,媒体又对琼瑶打这场官司的缘由进行了大量报道,特别提到她的母亲因为上次拍《窗外》,忧虑成疾,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此次如果重拍,其母很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可能更为严重。此消息一出,民众的同情,顿时偏向了琼瑶,纷纷指责陆建业不道德。  陆建业心里也清楚,这场官司打下去,即使自己最终赢了,也赢不了民心。没有了民心,他的八十年代公司,即使拍出了好片,也可能被人抵制。没有了消费者,他的公司只可能走向倒闭。权衡再三,陆建业只好透过关系,希望和琼瑶私了,以便结束这桩官司。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琼瑶同意八十年代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不同意在台湾公演。  经过这一场纠纷,电影重新开始拍摄,可是,这部影片,却永远失去了在台湾放映的机会。谈起这件事,林青霞的心情是异常的复杂,一方面,她非常理解琼瑶的难处,她说,大家都说琼瑶打那场官司是为了贪钱,事实上并不是那么回事,而是因为琼瑶母亲的关系。大家都以为《窗外》是琼瑶女士的自传,她的母亲也因此深感不悦。琼瑶甚至说,为了《窗外》,她母亲还得了轻微的精神分裂症。如果《窗外》上映,再次造成轰动,对她的母亲的打击自然更深。  同时,林青霞不无遗憾地说,为了琼瑶的这片孝心,电影界谅解了她。但是我的处女作,却被〖屏蔽***〗了。  这确实是林青霞的一大遗憾,直到今天,这部影片也没有完全在台湾上演,只是多年后,林青霞成了大红明星,出于教学研究等方面的需要,某些机构在相对小的范围内,播映了其中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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